“请代我拥抱拂晓天光吧。”

指间自风雷。

知乎体,不会写。

不修不更正,清内存,放一下。 

双性转,不适右上。

别问谁是谁,我也不知道。



学民乐的女孩子该是怎么样的?

 

 

我认识得不多,合租的室友里恰好有一个,古筝和古琴都信手掂来,在房里摆了一墙,便觉有袅袅青烟升腾,晕出一个百年前的柔美典雅世界。

我自己是艺术系的学生,曾诚心去拜访过一些大师的作品,流水潺潺,如梦似幻。是高山流水,阳春白雪,只她一拨弦,便是繁花似锦,三月正好人间。说到底,我约莫还是个俗人,偏爱这一点尘世烟火,驻足不前。


她的手好看。总体来讲,茧子不多,有也只薄薄一层,指节有自己的轮廓,却也不至于单薄地凸出来,和白骨精一类形容还差得远,像是一节节笔直的竹,握在手里却柔软异常,能偷偷听见血管里的跃动。

她那双手平常捧着奶茶的时候轻轻蜷起来一些,把塑料杯子捏凹下去一点,十指比红茶掺奶白上两个号,裹着一层柔软模糊生气——可等到抽出一指来指点我做事的时候,便带上了自然而然的凌厉,和戒尺没见什么区别——不过是后者落在身上,前者直指心头。

只有在接触到琴弦的时候,这样一双手算得上才呈现了完整的姿态。每根手指的律动与音乐不尽相同,它们像是分开绘制了许多张谱,最后拼凑落到耳中,才是一曲松涛闻浪,千卷惊涛,万丈狂澜,我几乎能看见眼前深色海水中的气泡渐渐缩小,最后被乱流击碎,这才生出一场如梦方醒的食髓知味。


她最喜欢的一张古琴是红棕色的琴声配蚕丝弦,挂在屋里头正中。抚琴时踮起脚尖取下,绷紧的脚踝后经络分明通透,藏在裙纱的光晕底下,一晃而过。琴横置膝间,双手一搭,便是唇红齿白,只待僭越了。


当然,不要问我入门有多难,我认识她的时候,她便已经如此了。

她也不考艺术,每日玩弄全凭喜好,可真正喜欢的人大概就知道了,她整个人就是在那一刻鲜活起来的,撕开钢筋水泥中的沉默,是不需理解的一场忘我。即便有时选的曲子并非磅礴大气,仍旧有一种别开生面的鲜艳,便是只如流水,也映着柳绿花红。

没有莺莺燕燕,我想我是个老实人。


我也看过她本人上台演出,穿着华丽又或简约,明艳或者素雅的裙子,从容端正地在台上坐下,裙摆会随着她的动作轻柔地来回荡漾,像是踩在心湖上盛开的涟漪,只有你知道,曾有那么一阵无法自制的蠢蠢欲动。她少有抬眼看人的时刻,我只觉得曾见过的每一眼都似微润春风,花开无声。明明是双通透的晶蓝色眸子,却有千万般变化,皑皑白雪抑或荡漾春波。


这一眼,我应当是等了近千年。

那是否是大家之作又或者前人之笔,早就不重要。乐者从心,自有天地神明,万物众生,历史的底蕴在她指尖也不过风雷,轻巧一个弹指,便又掠去我积蓄已久的欢喜。

 

学民乐的女孩子该是怎么样的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她是我该去喜欢的。

如此一说或显轻佻,然而我并非实在喜爱民乐,也非刻意发表有秀晒炫含义的言论,只是见过太阳的人,自然无法再忍受片刻滞留黑夜中的不安。

有些风景,只有附加了前提,才会令人真正深陷其中。

 

我们相遇得太匆忙。我只准备好了那么几不可见的一丁点,还没来得及把自己的品性打磨完美,却更畏惧他人捷足先登——只好急匆匆地拼凑出一个还算过得去的自己,或许藏了九分有余的怯懦不敢言,即便献丑,也还落得个问心无愧的坦诚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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